2021年,房地产市场起伏波澜,上半年成交持续走高,进入三季度,成交动能明显转弱,在热点城市调控持续发酵和信贷监管进一步收紧的多重压力下,成交规模一降再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实在是意料之外,我8月中旬开始走的商贷贷款审批,当时告诉我至少要等到明年1月,没想到今年10月中旬贷款就提前下来了。”沪上一位二手房购房者在社交媒体感慨道。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筹建方式、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