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500元/平、不再要求公建配套!中山32.4亩宅地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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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本次挂牌地块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土地总面积21632.5平方米(折合32.4487亩),起始总价约5.19亿,楼面价8000元/平。

重新挂牌
下调500元/平
据了解,该地块在去年10月14日首次挂牌,并于同年11月1日中止。按照两次挂拍数据进行对比,发现起始楼面价下调500元/平,起始总价减少约3200万。

此前,有业内分析:地块起始总价是目前较高的,而且需要公建配套,增加开发成本,门槛相对比较高。

如今,地块重新挂牌,起拍价格和建设要求双双降低,能否调动起房企的购买欲?结果将在8月26日揭晓,小狐也会进行实时报道。
32.4亩宅地 限高100米
就在灯都生态湿地公园旁
W10-19-0047地块详情
一、出让宗地概况
土地总面积21632.5平方米(折合32.4487亩),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2.5≤容积率≤3.0,2163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897.5平方米,绿地率≥38%,建筑密度≤25%,60米≤建筑限高≤100米。
2.其他规划要求
(1)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61142020060012)执行。
(2)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1年10月12日之前开工,在2024年10月11日之前竣工。
4.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5.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三、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成品住宅标准销售,成品住宅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操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2.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本出让文件要求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3.本宗用地出让价格达到较高限价后产生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参照《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
4.成交后,竞得人为自然人或本市辖区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本市注册以竞得人为少有投资者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或组织名下;竞得人为本市辖区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本市注册以竞得人为少有投资者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或组织名下。

四、五、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较高限价及配建面积竞价阶梯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8,000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519,180,000元、约16,000,025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80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设定较高限制楼面地价,价格为15,000元/平方米,较高限制总价973,462,500元。当报价达到较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竞价程序,凡同意接受较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竞价阶梯为480平方米/次(户型面积90-144平方米,不少于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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