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50.6亿!又是马鞍岛“巨无霸”地块!将建490米南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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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岛再挂一宗“巨无霸”综合用地!起拍价达到50.6亿!刚刚,中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翠亨新区G28-2021-0029地块使用权出让公告。资料显示,该宗地涵盖商务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占地面积超383.8亩。
值得注意的是,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马鞍岛已经挂出了3块综合用地。
这一次,中山总价TOP10地块排名又变了,仅挂牌总价一跃排在第二,仅次于未来之门项目地块。
50.6亿起!占地383.8亩
建490米南塔综合体,中山排名前列高楼
马鞍岛南塔综合体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四、西五围,现状为未平整。土地面积255870平方米(折合383.8049亩)、地面计容建筑面积上限898941.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上限792043.6平方米。
文件显示,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出让年限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40年,二类居住用地70年,文化设施用地50年,道路用地50年;地下空间D1出让年限40年,D2、D3、D4、D5出让年限70年,D6出让年限50年。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5628.8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50.6亿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56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地块也有不少的条件限制:1、住宅用地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管理。2、由竞得人“文化中心”用途负责设计并建设,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建筑保持一致。3、土地交付之日起9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应不少于120亿元人民币。4、超高层主塔楼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126000平方米,自持年限自所有地块项目全部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0年。5、在所有地块项目竣工后10年内,竞得人进行土地转让或重大股权交易,需经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批准,且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及其区属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6、在超高层竣工之日起1年内成功引入万豪Marriott、希尔顿Hilton、凯悦Hyatt、洲际InterContinental、雅高Accor、悦榕庄Banyan Tree、温德姆Wyndham、喜达屋Starwood其中一家国际品牌五星级标准酒店并开业运营,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38000平方米。7、土地交付之日起10年内应引进以下入驻项目:①引进2家中山市外注册的主板上市公司,并将其上市主体注册地址迁入新区起步区,上述市外上市公司不包括因财务状况和其他异常情况而正在接受沪深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亦不包括新三板上市公司;②引进3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土地交付当年的《Fortune Magazine》(《财富》)杂志公布的名单为准)区域总部落户新区起步区,并引进其上下游产业配套的企业落户新区起步区;③引进一家由业界知名的(根据GB/T 27968-2011《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标准“综合得分较低限为85分(含)”的AAA级拍卖企业)企业主办的“国际艺术品拍卖交易中心”;④引进高端智库与咨询机构,包括设立大湾区金融研究中心等相关机构、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入驻;⑤引进一个“交通物联网”项目入驻;⑥引进各大航空公司的航勤服务体系落户;⑦引进具有开拓性的创新发展业态,以及短视频和融媒体等新型产业入驻。
由于地块属性多样,规划指标和其他条件也是相当多:
1.地上部分各地块基本指标要求(1)3块商业商务用地G-111地块:用地面积:3840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8.4,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480米<建筑高度≤490米,计容建筑面积≤322630.56平方米。G-119地块:用地面积:18433.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18433.5平方米。G-116地块:用地面积:12286.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12286.6平方米。(2)4块二类居住用地H-37地块:用地面积:35832.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3583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163.88平方米。H-38地块:用地面积:34725.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3472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1958.42平方米,须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警务室(建筑面积≥50㎡)、卫生站(建筑面积≥150㎡)。H-40地块:用地面积:41437.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4143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7460.98平方米,须配套建设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用地面积≥4500㎡)。H-46地块:用地面积:278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278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5845.2平方米。(3)其他用途用地(4)H-26地块:用地面积:14161.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0.8≤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11329.52≤计容建筑面积≤14161.9平方米。须配套建设综合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城市道路:致远路、万象街、万吉街用地面积32730平方米。2.地下空间部分(1)地下空间共分6个区域出让(D1-D6),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792043.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98010.9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2)有关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中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利用。3.其他要求(1)出让用地停车位设置标准: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2)住宅类用地的建筑标准层高不应大于3.6米。首层非架空层公共服务空间允许布置高度为2个标准层高的空间,且其面积不超过该层总建筑面积的25%,如超出前述标准的,超过部分面积按两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3)有关日照要求: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允许按竞得之日的《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对二类居住用地日照的相关规定执行。(4)二类居住用地需提供的配套公建设施建筑面积在满足控规要求的基础上不足5%的,允许结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在项目范围内的二类居住用地集中配置。(5)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需设立公交站场的地块,允许结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统筹布局。(6)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应隐蔽设置不能设置于路边。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61142021050004)执行。
如今的马鞍岛,越来越热闹了!随着未来之门、大型文旅综合体以及490米南塔综合体的到来,岛上的未来值得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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