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到竣工验收,90个工作日内审批!中山这项工作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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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近日,市政府出台《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
记者留意到,改革方案在提高审批效率方面作出部署。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耗时长、方案稳定难、与规划要求矛盾多、评估事项多、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多等问题。
方案明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基建审批程序的前提下,按照“流程优化、高效服务”的原则,使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对分离,后续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开展技术审查,待前置审批手续办结后即予批复。
每个并联审批阶段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审批。
对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将立项至竣工验收的25个主要审批审核事项精简整合为13个,并按审批主线和辅线同步推进。
根据方案,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坚持效率优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把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为保障改革有效推进,方案推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创新,建立“容错”工作机制。对采取改革措施审批,推进前期工作和进入开工建设的项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除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管外,对于按照本实施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规定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对审批要件不完整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除相关单位、个人以容缺受理名义谋求私利情况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部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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