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来了!5年达到35%以上!中山这14个镇街打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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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5年计划出台!“装配式”时代来了!
7月13日,中山住建局发布一则关于《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的公示。为加快中山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行业发展转型升级,制定本次发展规划。
资料中,提及了关于中山装配饰建筑发展目标、阶段性任务、建立完善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
为此,小编整理了规划文件中的部分重点内容,方便大家阅读:
1、到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力争建成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市。
2、选取14个镇街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点推进片区,具体区域为:翠亨新区、火炬区、石岐区、东区、南区、港口镇、五桂山街道、黄圃镇、小榄镇、三角镇、民众街道、南朗街道、三乡镇、坦洲镇。
3、将中山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类型划分为三类:住宅项目、公共项目、工业项目,分别给出相应的实施指引。
4、预测中山市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2021年共218万㎡,2025年共515万㎡。
5、依托中山市现有的高速路、快速路网,根据分级的原则规划中山市部品部件运输路线。
6、2025年底产能达75万立方米,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数量和产能水平可以满足本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需求。
7、加大政策支持。(1)对于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3%比例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上浮20%。(3)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4)在本市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将装配式建筑列入评价指标。
中山住建局发布原公示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7月16日。若存在异议的,公示期内请书面向我局总工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2日
【相关知识拓展】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
相对于传统建筑,它的优势分为以下六点:
1、装配式建筑的构件可以在工厂实现产业化的生产,运输到现场可直接进行安装;
2、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具有保证和可控性;
3、用于周转的材料投入相对减少,降低租赁费用;
4、减少现场作业,对于环境保护有一定的好处;
5、标准化生产可节省材料,减少浪费;
6、减少现场人员配备,在用工成本和安全生产方面有帮助。
最后,中山市装配式建筑(2021-2025年)发展规划文件合计38页,想更完整了解附件内容的网友,欢迎添加小编获取。
素材来源:中山住建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