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禁炒作小产权房、回迁房

搜狐焦点中山站 2021-08-23 0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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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自然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央广网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自然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违规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

《通知》规定发布之日起,城市更新项目、土整项目需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防范更新项目、土整项目进行回迁房、安置房炒作;将对违规发布违法建筑交易相关信息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查处;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除了进一步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打击外,对回迁房、安置房炒作也进行了要求,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违建。

根据《通知》要求,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除本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安置房炒作。除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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