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中山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调整!父母有房的一定要看!

中山房讯网 2019-06-30 23: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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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住宅 加装电梯“添砖加瓦”! 市住房公积金发出《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下月起,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住宅

加装电梯“添砖加瓦”!

市住房公积金发出《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目前我市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经过前期的论证,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提取政策,让住房公积金改善更多职工的居住条件,自2019年7月1日起修改为“我市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以及其子女和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提取公积金政策新调整!

这种情况每月上限提高

7月开始,我市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将进行调整。市住房公积金发出《关于修改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政策的通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如下修改:

目前职工在我市已有房产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当时状态为正常),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30%,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根据实际情况,我市自2019年7月1日起提高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的上限,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提高至600元。

来源:中山公积金、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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