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使用不超2年 期满后1年内恢复

搜狐焦点中山站 2019-08-02 17: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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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8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包括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明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规范临时用地审批、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严格临时用地监管五大部分。

1、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交通、水利、能源、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经批准可以重新办理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

2、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恢复达到可供利用的条件。

3、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切实保障临时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

来源:楼市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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