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勾勒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施工图”

搜狐焦点中山站 2020-05-18 08: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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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来源:时代周报

5月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有五大项,包括26条具体内容。

《意见》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5月14日晚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意见可谓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施工图”。

“大湾区很多金融合作规则可操作性更强,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进一步成为现实。”任志宏说。

当晚,前海开源基金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整体来看,《意见》进一步支持和明确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些具体的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

《意见》提出,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适用更为便利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杨德龙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战略性的大湾区,对外贸易特别活跃,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另外,《意见》还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

创设广州期货交易所

《意见》提到,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

去年2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排名前列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股权方面,国资和民企都有,但具体比例还不清楚。”广州市金融系统某人士曾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据悉,广州期货交易所首推的期货品种或将是碳排放期权期货。

从大背景看,环保越来越受重视,随着环保政策的推进,未来碳排放将有额度,碳排放期权期货对节能减排以及企业的意义重大。

“简单点理解,碳排放权是一项指标,通过期货市场将成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比如给某企业一定的碳排放权指标,如果它用不完这个指标,可以在期货市场上把它卖出去;另一家企业可在市场上去购买这些指标。”华南某期货人士曾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称。

证监会此前表示,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目前,碳排放期权期货已成为欧美国家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之一。

设立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要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开放。

具体而言,在扩大银行业开放上,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鼓励外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证券业开放上,政策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扩大保险业开放方面,研究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框架下支持香港、澳门保险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证券、保险、银行对外开放更进一步落地,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越来越清晰,比纲要、规划更有可操作性。”任志宏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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