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广东交管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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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
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地疯传……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文章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
都被挤爆了
珠海
山东济南(据齐鲁晚报):
四川成都(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湖南长沙(据金鹰955电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三天来
向国家及广东地区省市相关部门多番求证
终于拿到关于所谓“新规”权威清晰的回应
下面就详细给大伙说一说
“驾照销分新规”
系针对自助处理!
记者了解到,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26日傍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广东:
9月1日前没有任何变化
9月1日后自助终端需绑定
对于广东而言,这个截止日期是9月1日,而非3月1日!
26日晚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群众不必扎堆处理交通违法,2018年9月1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时没有变化。
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
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看到这里,老司机们搞懂了吗?
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广东在9月1日前仍无需绑定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来源:南方都市报、广东交警 、城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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